【转载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》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《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改革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渝府办发〔2024〕14号 各区县(自治县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有关单位: 《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、三次、四次全会精神,加快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,助推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围绕优质中小企业生成、发展、壮大等环节,构建梯度培育体系,推动创新链、产业链、资金链、人才链耦合互动,打造优质中小企业孵化生成和成长壮大良好生态,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 到2027年,科技型企业达到8.6万家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.28万家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,新培育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120家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,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培育和托管企业800家,独角兽企业达到15家,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40家,新建数字化车间400个,新增商标有效注册量15万件。 二、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体系 (一)以支撑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为着力点精准选种育种。围绕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16条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、“416”科技创新战略布局,外引内培进行科技成果选种育种。构建多维度科技成果筛选引入评价体系,精准筛选科技成果。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加快研发一批未来产业和当前产业链亟需的科技成果。每年选育高价值科技成果50项以上。〔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经济信息委、市教委、市国资委、市知识产权局,各区县(自治县)政府和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管委会(以下统称区县政府)〕 (二)以硬核科技企业生成为重点系统选苗育苗。重组升级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,加快筹建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,健全完善“综合型+专业型”研究院矩阵体系,生成一批硬核初创企业。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招引投资基金体系,招引更多符合我市产业生态需求的硬核科技企业。每年引育硬核科技企业100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国资委、市知识产权局,各区县政府) (三)以夯实优质企业基础为牵引广泛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。以区县为主体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机制,推动各层级支持政策落实到位,重点扶持专业化水平高、创新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发展。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800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,各区县政府) (四)以补链强链延链为目的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迭代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,推动技术、资金、人才、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,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深耕产业链关键环节,逐步实现专精特新发展。每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,各区县政府) (五)以提升产业链把控能力为抓手聚力培育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筛选一批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、产业链关键环节,创新能力突出、细分市场占有率高、质量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企业,开展精准辅导和服务。每年培育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30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,各区县政府) (六)以打造国际一流企业为导向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。梳理形成市级、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清单,支持企业加快成长为单项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国际领先的企业。每年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,各区县政府) (七)以规模能级跃升为引领合力培育上市企业。创新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机制,改革企业上市助推机制,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规模能级跃升,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、市场价值高的独角兽企业和上市企业。每年培育制造业上市企业5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地方金融管理局、重庆证监局、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,各区县政府) 三、完善中小企业培育体系 (一)实施科技赋智行动 1.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。全面推进“产业研究院+产业基金+产业园区”科技成果转化路径,针对性布局一批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。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转化激励机制,构建多元科技成果评价体系。支持优势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力度,推进原创性突破、应用性转化和规模化量产。 2.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。梳理16条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,编制产业科技创新图谱,健全“揭榜挂帅”“赛马”制度,提升产业创新能力。支持创新龙头企业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,共同推进产业体系迭代升级。 3.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共享。推动川渝地区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大型企业等,共同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中心,向中小企业开放。建立科技创新产品服务供需信息发布平台,促进中小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大型企业及其科研团队有效对接。 4.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。高水平建设西部(重庆)科学城、两江协同创新区等科技服务业集聚区,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科技中介组织。实施“渝跃行动”和新重庆引才计划,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。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科技研发风险保障产品和服务,完善研发风险分担机制。 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教委、市经济信息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知识产权局、人行重庆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,各区县政府) (二)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1.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。加快推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应用建设,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。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,引导服务商开通“云服务”平台,满足中小企业低成本数字化转型需求。综合运用“技改专项贷”等财政金融政策,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。 2.加快打造“一链一网一平台”生态。支持领军“链主”等优势企业延链部署工业互联网平台,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同步进行数字化改造,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金融等各环节互联互通。 3.打造一批数智转型标杆。畅通中小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信息沟通渠道,鼓励一批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先行先试,建设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。遴选年度示范案例,编制数字化转型典型项目案例集,并加强宣传展示和推广应用。 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大数据发展局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、人行重庆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,各区县政府) (三)实施金融助力行动 1.构建区域数智金融服务体系。建设“经济·数智金融服务”应用,实现金融服务“一站通办”。完善“大数据+金融”服务机制,对中小企业实施全维度精准“画像”。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数字风控模型和快速审核机制,开发特色产品,提供精准服务。 2.完善信贷融资服务体系。推广“渝链贷”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,实施“一链一策一批”融资服务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新科技、新赛道、新市场的专属产品。开展优化信贷投放专项行动,满足中小企业“短频急”资金需求。健全融资增信和风险补偿机制,加快建设1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。 3.完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体系。依托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,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,引导金融投资机构投早、投小、投科技,为早期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保障。完善国有资本出资的私募基金体系,建立长周期考核、强制跟投和容错免责等市场化机制,满足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。 4.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。出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,促进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价。压实区县政府中小企业融资主体责任,将区县普惠金融服务纳入“八张报表”考核体系。 5.加大企业上市服务力度。深入实施企业上市“千里马”行动,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服务体系。充分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功能,做实“专精特新”专板建设等改革试点。积极做好已上市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,鼓励企业扩大再融资,打造一批高市值企业。 (责任单位:市地方金融管理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经济信息委、市国资委、人行重庆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、重庆证监局,各区县政府) (四)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行动 1.支持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应用。完善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,建立可运营专利资源池,加强专利技术分析,畅通企业与专利团队信息对接渠道,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。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转化运营,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。 2.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。推进产业链攻关与标准研制同部署,鼓励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、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,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企业标准。 3.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。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,引导企业形成产品设计、制造、使用、售后等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,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。 4.支持中小企业打造“金字招牌”。引导中小企业强化品牌意识,指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和路径。培育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和专业机构,提升中小企业整体品牌设计、推广、运维支撑能力。 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商务委、市知识产权局,各区县政府) (五)实施政府普惠服务提质行动 1.完善企业公共服务机制。加大政务服务和市场服务资源整合力度,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,建立全市中小企业服务“一张网”。优化升级“渝企码”,创新云上、掌上、自助、智能等服务新模式,实现服务与企业精准适配。 2.完善企业市场对接服务机制。持续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“四链融合”对接活动,优化“渝企零距离”平台功能。搭建“渝贸全球”平台,举办“渝贸全球”系列展会和贸易促进活动,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。 3.完善企业问题化解机制。优化“企业吹哨·部门报到”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功能,完善企业问题快速响应化解机制。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,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全覆盖。 4.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。深入实施《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》,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。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预警防范,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。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。 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商务委、市司法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知识产权局,各区县政府) (六)实施园区承载提升行动 1.建设中小企业生态家园。充分利用工业园区、楼宇产业园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,打造基础设施完善,配套服务齐备,生产、生活、生态有机融合的初创型中小企业生态家园,为企业提供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、开放式的发展空间。 2.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。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集聚发展,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。发挥集群运营管理机构、龙头企业、专业机构作用,加强集群公共服务。 3.优化园区功能配套和服务。完善产业园区政策、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,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立足主导产业发展,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能力。推动园区优化行政审批和项目审批服务,力争“办事不出园”。 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,各区县政府) 四、保障措施 (一)加强统筹协调。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,统筹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。各区县政府要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,明确工作目标,完善工作机制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,市级有关部门,各区县政府) (二)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建立完善优质中小企业“白名单”制度,优化政策体系,形成政策支持合力。各区县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,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财政局,市级有关部门,各区县政府) (三)建立中小企业发展评价体系。建立完善重庆优质中小企业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,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,健全中小企业统计运行监测体系,定期分析运行情况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统计局,各区县政府) (四)营造良好氛围。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家培训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综合素质。扎实做好“中小企业宣传月”等活动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,各区县政府)
文章分类:
政策法规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