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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载】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,补贴来了!


失业保险

支持企业稳岗扩岗

补贴有什么

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

参保企业

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


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


30人(含)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%


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

大型企业

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返还

中小微企业

按不超过60%返还

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

职工生活补助、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转岗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

社会组织、律师事务所、

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

参保的个体工商户

参照实施


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

对招用

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16—24岁登记失业青年,

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、工伤、职工养老保险费的

企业和社会组织


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


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


参加失业保险

12个月以上的

企业在职职工或

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


取得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目录、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、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


可按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分别领取不超过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,

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



对取得多项

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

证书的


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,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



各地可在确保基金安全的

前提下


探索更多证岗相适的情形,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,更好服务企业岗位需求、市场就业需要和地区产业发展



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


应就证岗相适情形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

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